庭审现场
据法制网1月3日报道,2015年12月31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许某(化名)等5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林某(化名)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3年不等,并处罚金。
此案系“公安部督办第一号”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追缴被盗文物最多、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30名“摸金校尉”被判刑 5人无期
12月31日下午1时30分,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一片肃静,此时30名被告由法警一一押送至审判庭,30名被告分别身着黑色和草绿色棉服,双手戴着手铐,低头缓步移到被告席。被告一字排开,由于人数众多,几乎占满了法庭的前排位置。
庭审之后,审判长宣读了审判结果,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许某等5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林某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3年不等,并处罚金。
判决追缴被盗文物54件,其中一级文物29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10件及一般文物2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226件,包括一级文物67件、二级文物78件、三级文物75件、一般文物6件。
众多被告低头默默听着宣判结果,抬头时显得目光凝重。
此案“公安部督办第一号”
自去年6月22日以来,朝阳市公安局相继发现朝阳市境内的牛河梁红山文化古遗址保护区建控地带以外周边均出现深挖痕迹,连续发生多起盗掘案件,一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积石冢群文物本体和原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和损毁,大量文物被盗。
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朝阳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并一举破获“公安部督办第一号”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追缴被盗文物最多、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2014年12月7日凌晨5时,首次收网全面展开,由朝阳市785名民警组成的78个抓捕组,会同其他省市配合抓捕的警力,在辽宁、内蒙古、黑龙江、河北、河南、陕西、山西7省区10市同步展开抓捕行动。在6个小时内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
其后,本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共17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0个,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其中一级文物125件,二级文物86件,三级文物200件,一般文物757件,价值逾5亿元。
涉案人员众多
盗墓团伙成员中还包括4名考古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参与抢救性挖掘的技工挖到珍贵文物玉猪龙后,支开了民工,私下藏匿并与另一名考古工作人员将其作价320万元出售。玉猪龙是红山文化的典型器物,被认为是龙的最早雏形。这些考古人员监守自盗并将其出售,致使珍贵文物流失。凌源市某村村主任也因为参与倒卖文物身陷囹圄,村中百姓对此感叹不已。
其他盗墓者中,还有号称“祖师爷”的人物,他们的“故事”此前报道中已有提及。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现已在五处地点发掘出许多重要的历史文化遗迹,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遗址内涵丰富,出土文物精美绝伦世界罕见。这一重大发现把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称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觉达罗古文明相比的世界性发现,该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最早发现于1921年,1935年对热河省赤峰红山后遗址进行了发掘,1956年提出了红山文化的命名。上世纪70年代末在辽西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发现了近千处遗址,并对辽宁凌源、喀左东山嘴、建平牛河梁遗址群开展了大规模的发掘,使红山文化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13年,赤峰市与朝阳市宣布联合对红山文化进行申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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