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员工上班抢老板微信红包被罚500元,长沙也有员工上班抢红包被罚3000元,一时引发热议
长沙晚报记者 彭放
成都一家单位的董事长在公司微信群里发了一个红包,结果在上班时间抢到红包的3名员工每人被罚款500元,领导坦言发红包的目的就是想看看谁没有认真上班。昨日,此事在网上传开后引起网友热议。
你是否也利用上班时间抢过红包?记者在多个长沙本地的网络社交群发起调查,在45岁以下的人群中,近80%的受访者坦言,自己曾利用上班时间抢过微信或QQ红包。
调查
领导“钓鱼”罚款,85%的网友不认同
该公司元旦前宣布了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的规定。新年上班后,董事长罗先生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60元的拼手气红包,马上有3名员工动手抢了,其他的红包中午下班后才被抢走。当天下午,罗先生通知办公室对上班期间抢红包的人进行处罚。有员工表示,每个月工资才三四千元,一下罚掉500元罚太重了。
昨日,“新浪调查”栏目就此发起一份调查问卷。其中,约15%的网友把票投给了“员工占用上班时间抢红包是不对的”选项,约42%的网友认为“领导引蛇出洞的方式,容易引起员工反感”,超过43%的网友认为“领导先违规,应该先处罚领导”。也就是说,超过85%的网友不认同这家单位领导“钓鱼”罚款的做法。
观点
有人觉得无可厚非,多数人认为不妥
就在上个月,长沙某实业公司职员小林,也因上班时间抢红包而被罚款3000元,否则领导要求他主动离职。当时,此事也引起网友热议。
网友“小镇菇凉”认为,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这未尝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市民蔡先生认为,既然公司有规定在先,员工上班时间玩微信、抢红包确实不应该,受到处罚无可厚非,但处罚方式和金额不能任凭领导拍脑袋决定。
“上班时收到微信消息,很多人都会看一眼,顺手抢个红包不能粗暴地与工作不认真画等号。”网友“锦江小飞侠”认为,这两家公司老板的做法都不妥,特别是长沙公司的做法,让人感觉是年底变相“炒鱿鱼”。多数市民和网友认为,老板“钓鱼”罚款,消费的是员工的信任,只会让员工与自己越行越远。
律师
做工作外的事属违约,处罚须遵劳动法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潘艺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基于契约的劳务雇佣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支付了工资福利、提供了工作条件,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就是一种违反契约的行为,公司有权利进行警告和劳动法范围内的处分,但处罚应该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
劳动者抢红包的行为,在没有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两家公司分别处以500元和3000元罚款,甚至要求自行离职,处罚明显过重,涉嫌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他山之石
罚款变成发“红包”,员工点赞
在长沙某百货公司上班的肖小姐说,元旦假期是单位的经营旺季,少数员工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中,在公司微信群里发祝福,发红包。单位领导发现后,没有直接批评,而是主动在群里发了一个红包,上面留言“好好上班,争创佳绩”。员工看到后,立即放下手机,专心投入工作。
在长沙某公司工作的小陈,在巡检单位一台出现漏点的压缩机后未做记录。按照规定,小陈要在部门微信群发50元的微信红包。而部门原来的考核规定是,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要交一定额度的罚款。部门利用当前流行的微信红包形式,将罚款变为部门员工的红包福利,既起到了教育考核作用,员工也更乐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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