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现场。
被告王欣
1月7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播公司”)及其CEO王欣等4名高管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质询环节结束时,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及4名高管被告均称无罪。
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快播公司自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基于流媒体播放技术,通过向国际互联网发布免费的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简称QSI)和快播播放器软件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期间,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上述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及快播播放器被网络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予以放任,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及4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庭审质询环节,被告单位快播公司认为自身只从事技术研发,不构成犯罪。
公司CEO被告王欣称快播公司仅为播放平台,不涉及内容发布,认为自己无罪。公司高管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以在公司仅进行技术研发、仅执行而不参与决策等理由,均否认了检方对自己的有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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