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赵超)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7日对外发布。意见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改革体制机制、调整贸易结构、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升旅游开放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金融创新与开放等8个方面提出了31条政策措施。这意味着,广大沿边地区迎来了新一轮开发开放的重大机遇。
我国有两万多公里长的陆地边界线,沿边地区的开发开放对于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安宁意义重大。我国从1992年开始实施沿边开放战略,沿边地区的经济取得较快发展,与相邻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也进一步加深。但是,受区位制约、基础薄弱、人才匮乏等因素影响,沿边地区的开发开放与全国和沿海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加以推进。
去年9月1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意见。会议强调,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促进沿边地区发展新机制、实现兴边富民新途径。
沿边重点地区涉及5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72个沿边国家级口岸,28个边境城市,17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和1个跨境经济合作区。
“新”与“实”是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的主要特征,比如提出对于边民自主创业实行“零成本”注册,推动允许两国边境居民持双方认可的有效证件依法在两国边境许可范围内自由通行,方便自驾车出入境,研究设立沿边重点地区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放宽边境旅游管制,增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等。
从意见可以看出,新一轮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将以互利共赢作为着力点,也就是把沿边地区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各自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产业链联动,促进相邻地区的共同振兴和发展。这既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经济充分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然选择。
意见作为顶层设计,明确了沿边地区新一轮开发开放的定位和举措,但要把发展机遇变为发展成果,还需要各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各级党委政府应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沿边开发开放的新一轮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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