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女乘客正在往外丢瓜子壳 图片由当事人辛先生提供
男司机发现乘客拍摄后非常生气
面包车紧追公交车
辛先生的衬衣被扯坏
昨天上午9点30分,南京网友通过现代快报官微报料,称早晨坐公交时看到一个面包车司机连同副驾驶位置的女乘客,在边吃瓜子边把瓜子壳扔到马路上,他说了一句之后,便被追着拦住公交强行上车。拉扯中还把衣服扯烂、眼镜扯坏了。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发微博的小伙子辛某,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通讯员 秦公轩 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扔瓜子壳的,你们还好意思?
公交车乘客隔空喊话制止不文明行为
据辛某介绍,昨天上午8点50分到9点之间,他乘坐134路公交车,车子在水西门大桥东侧等红灯,准备左拐上虎踞南路。由于等红灯时间较长,辛先生往外张望,只见停在左侧的一辆面包车上,男的开车,女的坐在副驾驶位置,都在吃瓜子,边吃瓜子边把瓜子壳往外随手扔。“当时地上都有很多瓜子壳了。”辛先生说,他实在看不下去。于是他用手机拍摄照片,并拉开车窗对外喊话:“你们还好意思啊?”以手指着马路上的瓜子壳示意。
你下来,我打死你!
扔瓜子壳的面包车司机急了
据辛某介绍,在隔车“喊话”之后,面包车男司机生气了,“对我破口大骂”。
辛某随即也对面包车上男女表示:“你再这样我就拍视频了。”这时,男司机急了,“他说,‘你下来,我打死你!"
他们有拦车的架势
面包车追上公交车,两人猛敲车门
面包车和辛某乘坐的公交车都是要左拐的,绿灯后,公交车启动,辛先生发现,这辆面包车跟着一起开,而且途中两次要插到公交车前面。看对方是要拦车的架势,车上旁边乘客劝说辛某赶紧报警,以免发生意外。于是辛某就拿出手机报了警。据辛某介绍,车子随后就到了前面一站——虎踞南路建邺路站,当时公交车司机也想保护他,催着两位乘客赶紧上车,并随即关门。但面包车已经赶到,车上的一男一女冲到公交车门前,猛敲车门。
你以为你是媒体啊?
他被拽下车,“瓜子女”指责他多管闲事
无奈之下,司机开了门。面包车司机上车就要抢手机,幸亏其他乘客劝阻,手机没被抢走。最后面包车司机干脆将辛先生拽下了公交车。据辛某称,在拉扯中,自己的衬衣被扯坏,眼镜的鼻托也弄歪了。所幸没有受伤。在被拉下车后,站台上等车的两位老人也劝说面包车司机,表示辛某并没有拍摄视频。最终男司机才松手驾车离去。整个过程中,面包车司机多次声称辛某拿手机拍摄,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据称,当时那个女的一直在旁边,也指责辛某多管闲事,还说:“你以为你是媒体啊?”
各方说法
公交司机:面包车司机上车后说对方“侵权”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134路车队,当事公交司机表示,由于他在最前面,此前的经过他并不清楚,行驶中也没有注意到其他车辆有试图逼停公交的行为。不过,在车子到达虎踞南路建邺路站之前的一个红灯处,一个女的突然跑过来敲门要上车,由于当时未进站,司机没有开门。
车子后来进了站,这时那个女的又出现了,上车后站在车门处,而同行的男子则冲到后面就和一位男乘客发生扭打推搡,后来还相互拉扯着到了驾驶员座位附近,看到这个情况后,司机立即站起来劝架。而那位冲上来的男子对司机说:“你不知道情况,他侵权。”
派出所:正在协调处理,会教育乱扔垃圾的
据了解,面包车上一男一女离开后,小辛接到了警方的电话,民警通知他到止马营派出所。
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他赶去了派出所。不久,那位男司机也来了。在派出所里,双方再次争执起来,司机认为小辛是多管闲事,并表示:“你要玩,我就陪你玩。”目前双方暂时还没有处理结果。
据派出所方面介绍,由于此事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现在警方将此作为纠纷在处理。面包车司机要求删掉照片,而小辛不同意,目前还僵着。对于此前的经过,虽然不涉及治安,不过派出所方面表示,只要是有往车窗外乱扔垃圾的行为,民警会提醒和教育对方。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面包车的车主车先生。车先生表示,上午开车的是他的弟弟。“这的确不是什么大事。要我看,两方都有点多事。”记者提出,作为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市民,都应该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城市环境,对此车先生没有否定。他最后表示,他会跟弟弟联系,妥善处理此事。
面包车车主:会联系开车的弟弟妥善处理
市民:开车丢垃圾,增加环卫工打扫的危险
记者询问辛先生,看到乱扔瓜子壳为何能立刻站出来制止?
他表示,自己经常关注身边的环卫工,他们太辛苦了,如果市民开车时都随意地把垃圾往车窗外扔,会把路面搞得很脏。环卫工要打扫时,又必须走到快车道上,增加了很多危险,为此也发生了很多环卫工遭车祸死伤的悲剧。他不希望有这样的隐患发生。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耿延律师认为,在这起纠纷中,面包车司机认为对方侵犯肖像权。实际上,肖像权的适用范围是指要用于商业目的、经营活动才能存在,如果用于新闻传播,是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市民个人出于曝光不文明现象目的发到微博上,应该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其次,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呢?耿律师认为,如果是真实的不文明行为,其他人把它发到网上,他认为也不侵犯隐私权或者名誉权。而且这件事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进一步讲,个人不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市民曝光不文明行为,促使社会对此提高认识,应该是没有错的。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第八十九条规定中提到,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律师:曝光不文明行为不算侵犯肖像权
记者手记
多一些自重与尊重
就会少一些“瓜子哥”“鸡爪女”
记者发现此事与上海地铁“鸡爪女”事件有很多共同点:两件事起因差不多,都是由市民拍摄不文明行为引发,随后起了纠纷。上海“鸡爪女”与网友强势对拍,而面包车司机则紧追公交车。与“瓜子女”呛辛某相似,上海“鸡爪女”也曾呛市民:“你是谁?国际警察啊?”
另外,2014年11月份“瓜子哥”事件也是因为公共场合不文明行为引发的。事发起因是苏州一男子在公交车上大声嗑瓜子,被一名西装男子提醒后,就开始不依不饶,纠缠对方,不断强调“我和你什么仇什么怨”高达数十遍,并扯坏对方衣服、索要身份证,让“西装男”终于忍无可忍,怒揍其十几拳。后经警方调解,当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打人的“西装男”柳某赔偿了100元,被打男子才答应不再继续纠缠。
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看起来像小事,其实却是关于个人素质和城市形象的大事,勿以恶小而为之,城市的形象需要每个人从自我做起,如果多一些自重和对别人的尊重,网上还会出现这些“瓜子哥”“鸡爪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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