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位于曲江的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产科三病区内,待产的小吕终日以泪洗面,陪她的只有同样发愁的妈妈和姐姐。对29岁的小吕而言,现在最难的不是丈夫的缺位,而是日后腹中双胞胎的抚养问题。
带女儿再婚 怀孕后感情生变
2014年11月,经同学介绍,小吕认识了年纪相仿、同是长安人的小方,“我们年龄都不小了,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而且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小吕说,之前的婚姻让她已是一个6岁小女孩的妈妈,离异后孩子由她抚养。小方一开始对她特别好,“追得很紧,我也很喜欢他”。2015年4月两人领了结婚证,6月份小吕怀孕了,但生活却在之后拐上了另一条路。
“2015年10月,我发现他在和前女友联系,还言语暧昧。我不高兴,他便保证不再联系,可之后还是在联系。”小吕说,他们夫妻关系每况愈下,而已经怀有双胞胎的她还因体质弱心情不好大出血进了医院。
丈夫谎称“杀了人”骗她离婚
“他承诺会好好过,之后却不见了。再回来时是12月初。”小吕说,小方回来后说为给她交医疗费,和伙计出去抢劫失手杀了人,“我一听吓坏了,劝他去自首,他说再考虑两天,时不时说离婚吧,不能让孩子一出生就成了杀人犯的孩子。”小吕说,因她在孕期,男方无权提出离婚,所以最后由她提出离婚。2015年12月7日两人离婚,协议中写明孩子出生后抚养权归男方。
小吕说,离婚当晚,小方又走了。“我为了证实他说的‘杀人’一事报了案,民警来家中调查时,小方承认是为吓唬我撒的谎。”
为送养 协议要回抚养权
“我家经济条件一般,我已经有孩子了,现在怀的又是双胞胎,实在没办法,就想拿掉孩子算了,可我已经怀孕29周,医院怕危险不给做手术。”小吕说,从现实考虑,她狠下心来决定等孩子出生后就送人,为免以后再生事端,她和小方私下签了一份协议,“因个人原因,男方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一切索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
“这是我的孩子,我怎能不心疼。”小吕哭着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要娃的人家得两个都要,至少要让两个娃能在一起。”
1月7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小方的父亲,对于即将出生的孩子,他表示:“协议签了,与我家没有关系,由她抚养。按说孩子是我家的,可她把警察弄家里,让我儿子我家人咋活人!”
孩子父亲称同意送养
华商报记者与小方联系时,他说自己在外地打工,“之前她说没有能力养活孩子,也不想给我添负担,想送人,就签了那个协议。”说到两个人离婚的原因,“我跟那个人谈了七八年,父母不同意才分开的,我结婚后人家礼节性地问候一下,可她动不动就质问我,总不相信我,才到了这一步。把孩子送人,我同意。孩子一人一个我也愿意,如果她不愿意要,两个孩子都给我也行。”
因严重贫血,小吕随时可能早产,而小方一直没有出现。华商报记者联系小方,他说:“我让我爸妈先过去,我还在跟老板请假。”1月11日,小方给小吕发了条短信:“等收养孩子的人联系好了告诉我一声就行,我回去签字”。
>>律师观点
必须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
就小方放弃抚养权的协议,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律师赵大莹。赵律师表示,该协议成立,但抚养权和抚养义务是两回事,不会因抚养权转变而视为男方对孩子无抚养义务。但如果女方决定将孩子送养,那就是侵权行为,男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送养行为无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的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才可以单方送养。 华商报记者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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