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年首次深改组会议的召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愈加清晰。昨日,国家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头三年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三年,今年要力争把改革的主体框架搭建起来。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多项方案和意见。
会议明确,要把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明确标注出来,发挥好支撑作用。特别是要把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创新、土地制度等11个领域具有牵引作用的改革牢牢抓在手上,坚持抓重点和整体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促进、重点突破和渐进推动相衔接,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所谓牵引作用,应该从‘牵’和‘引’两方面来分析。”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牵’就是运用一定的强制手段进行约束,例如李克强总理之前提出的给钢铁、煤炭等产业设定最大产量‘天花板’,关停并管多招齐下,就是要消灭高耗能且不思创新的那部分企业。‘引’则是利益诱导、给甜头。以国企改革为例,在推进多元化股权结构的过程中,可对企业承担的改革成本做出一定补贴,将外生改革刺激引导为内生动力,让企业明确改革对自身的益处,从而自觉自愿按照中央设定的改革轨道运作”。
自2013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总共召开了二十次会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二十次会议中共审议及审议通过了109份规则、方案等重要文件,涉及经济、文化等多个议题。其中,司法体制改革成为当之无愧的关注焦点,共有十三次会议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包括公安改革)领域议题,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重点方案。随着顶层设计靴子落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巡回法庭、立案登记制、公益诉讼这些听起来有些遥远的制度,也先后走上了推进的“快车道”。
此外,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领域改革力度也不小,第九次会议曾一次通过三份纪委书记提名办法文件,第十四次会议则一次性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份有关生态文明改革的具体意见。而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之余,中央深改组还会关注诸如足球改革、智库建设、身份证异地挂失等社会热点问题,曾明确部署推进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全面解决“黑户”问题等多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深改会召开的频率有加快趋势,会议间隔由平均1-2个月缩短至几乎不到一个月,部署的各项政策也越来越细化。有业内专家表示,这与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确保如期兑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2020年前完成60大项改革的任务有关。密集落地的新政也打破了外界猜测我国改革遇到瓶颈而停滞的传言,证实我国正在按照既有步骤一项项推进的现状。(蒋梦惟张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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