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11时许,石狮市公安局深埕边防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小学老师的求助电话称,一小学生在野外拾到一枚疑似“手榴弹”的东西当玩具玩,并向同学炫耀。
接到警情后,该所由所领导带队到达该校后,让班主任将涉事学生李明(化名)叫至办公室。据了解,李明是该校三年级的学生,9岁。
民警说,见到李明后,首先安慰他不要紧张,警察叔叔们只是想看看他的“新玩具”。当时李明听说是要看他的玩具,便消除了紧张情绪,告诉民警“新玩具”藏在学校操场的花丛里。
在李明的指引下,民警果然在花丛里找到了“新玩具”,而这个玩具正是一枚真的的手榴弹。民警说,随后他们告诉李明这个不是玩具,是一个很危险的东西,要没收,并询问李明是从什么地方找这个东西的。
李明说,昨天晚上学校放学后,他跟着一群朋友一起在锦尚镇后山村空地拾到,觉得这东西新奇,遂带到学校向同学炫耀。
为了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在李明的带领下,民警立即以发现手榴弹的地点为中心,在周边200米的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搜索。仔细搜索了一个小时后,民警没有再发现其他危险物品。
当日下午,该所还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将全校学生进行集合,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严肃指出手榴弹的危险性,同时再三强调若发现手榴弹切勿拧开后盖,要第一时间交给警察或老师处理。
据介绍,该枚手榴弹黑色,直径约10厘米,拉环已遗失,但内部仍残留部分火药,如遇火仍有可能发生爆炸。
目前,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已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手榴弹为何置于树根下且埋藏多年,民警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无论在何处发现类似枪支弹药的物品,要及时上缴到当地派出所,以免发生意外或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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