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后备厢里装了近800只野鸡、野兔,1月8日下午,一辆陕C牌照的越野车在212省道陕甘交界,被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车时查获。停车检查时司机和同车的老板支支吾吾,声称这是一车水果,交警打开后备厢,却傻了眼。
1月8日下午,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杨锐和同事在212省道峰山段例行检查时,突然发现一辆陕C牌照的越野车形迹可疑。交警检查时,司机杜某和同车一男子田某支支吾吾,神情紧张。交警问他车上拉了什么,两人称是水果。
随后,执勤交警打开后备厢检查,这时却发现,车内纸箱塞得满满当当,不是水果而是动物。交警清点发现,车内纸箱共有30个,里面装着已经死亡的野兔和野鸡,数量近800只。
两人当时出示不了拉运野生动物的相关手续,自称是老板的田某表示,他们从甘肃一带收的野物,准备拉到宝鸡贩卖。杨锐表示,这辆客运车辆违法规定载货,由于情况特殊,已经移交给新集川森林派出所,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李小兵律师介绍,如果车上野鸡野兔属于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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