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梁乾胜 实习生 韦春静 文/图)1月11日上午8时,南宁市民赵先生来到位于南宁相思路东路的西湖东郡小区大门前取自己10日晚停在这里的小车,可没想到爱车车轮竟被锁住了,并要交开锁费。这是到底咋回事?
1月10日晚10时左右,赵先生在西湖东郡附近办事,看到西湖东郡小区大门旁有空的停车位,便把车子停在了那里。当晚赵先生并没有把车子开走,而是到了第二天早上才去取车。看到车子左前轮的黄色大锁赵先生就懵了,自己的车子竟然被小区物业锁住了,车前窗上有张红色纸条,上面写着“因您私自占用业主车位,开锁请到物业办公室交20元开锁费”,上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没有落款。赵先生当时去找小区物业要求开锁。
“我当时没看到任何标识说不能停车,也没看到收费提示,也没有保安来和我说不能停在这里。”赵先生告诉记者,如果看到标识他肯定就不停了,停车收费他可以理解,但他事先却没有被告知有这样的规定,认为小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因此,也不想交这开锁费。
对此,西湖东郡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赵先生停车的位置是小区业主的,当晚赵先生把车位占据后,业主回来没有地方停车。“业主没有地方停车就要去别的地方停,也是要交钱的”。该物业中心一个姓何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让赵先生交钱是要给业主的,他们代业主征收。小区业主开车离开后,他们会在停车位上放置障碍物,防止其他车辆停在上面。至于赵先生为什么能够把车停在那里,可能是车主为了停车把障碍物挪走了。
由于现场没有监控,车位上到底有没有障碍物无从得知。1月11日,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有一排停车位,部分空停车位上放置障碍物,但也有停车位上什么东西也没有,物业解释还没来得及放。
由于当天赵先生家中有事处理,而小区物业坚持要他交钱才能开锁,但赵先生不愿意交这个开锁费。与小区物业协商无果后,赵先生只能报警。在警察的调解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帮赵先生的车子开了锁,赵先生也不用交开锁费。
物业应设立明显停车标志
对于此事,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的韦开林律师介绍,该小区物业应该竖立明显的标志和提醒,或者明确告知赵先生该停车位是否能用,是否收费,否则不能随便要求车主交费。像赵先生这样,可以要求小区物业出具收费证明,或者直接拒绝物业的要求,寻求警察帮助。市民遇到类似情况也可以采用相同办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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