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两少女被杀案嫌疑犯李德彬今天上午在青岛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判处死刑,李德彬当庭表示不服宣判,将提出上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点,驾驶摩托车行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与开拓路路口,见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庞某某,遂尾随并进行纠缠、威胁。后因庞某某欲逃脱并大声呼救,李德彬将被害人杀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几天后,6月24日晚9点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预谋抢劫后,尾随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开发区太行山路一人行道处,上前欲强行夺取金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将其强拖至路边绿化带内杀害,并劫得被害人价值5千余元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现金。
次日下午5点,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预谋抢劫,并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一服饰店,趁店主张某某不备,用手掐其颈部欲行抢劫。但因他人进入店内,李德彬抢劫未遂逃离现场,并返回黑龙江。
7月7日晚9点时分,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岛警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一旅馆内抓获。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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