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1月14日从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获悉,原定当天进行的温州火锅店服务员朱某泼开水烫伤女顾客案开庭审理因故延期,具体日期另定。
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延期开庭或与审理程序变更有关,如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等。
法律规定,法院在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审理不能如期进行的,可推迟审理。
同时,由于被告人朱某未满18周岁,依法律规定,一般会不公开审理。
1997年出生的朱某案发前在鹿城区某火锅店当服务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15年8月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逮捕。今年1月5日,鹿城区检察院就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24日晚,温州市民林女士在鹿城区某火锅店用餐期间,因为火锅加水问题与店员朱某争执。林女士认为朱某服务态度差,发微博投诉,朱某得知后,要求林女士删除微博未果。当晚6时40分许,朱某用塑料方盒从厨房间盛了半盒99摄氏度的热开水,淋到林女士身上,并将其摁倒在地殴打。案发后,朱某逃离现场,后返回现场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本次事件导致林女士全身浅Ⅱ度烫伤,约占人体体表总面积24%,经鉴定为轻伤一级。事发后,火锅店已支付被害人医疗费用计4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朱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但因朱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有自首情节,建议法院对朱某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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