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4日讯
嘉欣丝绸(002404 )1月14日晚间公告,股东凯喜雅因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嘉欣丝绸股份,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予以警告。另外,凯喜雅和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款510万元和36万元。
经查, 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5月28日期间,凯喜雅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嘉欣丝绸6.34%;减持股份累计达到 5%以后,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嘉欣丝绸股份, 而是继续卖出嘉欣丝绸股份,截止5月28日,凯喜雅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 数为6,977,454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金额为98,749,305.1元。
对证监会判决公司致歉。另外表示,在《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发布,凯喜雅增持嘉欣丝绸股份,合计增持3,499,90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