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1月15日从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商标侵权案原告方获悉,由于江苏卫视在深圳市中院二审判决后照常播出节目,“非诚勿扰”商标所有人金阿欢已委托律师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非诚勿扰》是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旗下卫视频道每周六黄金档播出的品牌综艺节目,于2010年开播。
而在2009年,温州人金阿欢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次年9月获得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后,他以此为名开了一家婚姻介绍所。
2013年,金阿欢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江苏省广电总台诉至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一审败诉。
金阿欢上诉后,深圳市中院2015年12月二审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的行为,其所属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随后,江苏省广电总台发表声明,称对判决结果“甚感意外”,节目在开播之初即获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并支付了许可费。“针对金阿欢起诉一事,我台已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立案审查。”
1月9日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如期播出,并在预告中称“不改名称,不变精彩”。
江苏卫视的直播告示称“不改名称,不变精彩!《非诚勿扰》1月9日21:10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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