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固定证据 查清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夫妇经营假牛肉案时间长,数量多,涉及人员范围广。专案组民警先后到潘村、柳巷、紫阳、太平、古沛、桥头、大郢、邵岗、女山湖等乡镇走访50余户购买假牛肉和出售淘汰种猪、老母猪的农户,逐户核对材料,展开艰难取证工作,揭开了犯罪嫌疑人华某某等人的犯罪真相。
经查,潘村镇居民华某某在潘村镇屠宰、销售牛肉10年。2015年元月份,他在电视上看到外省打击假冒牛肉案件,摸索伪造牛肉技术。从女山湖、桥头、柳巷、潘村、古沛、紫阳、大郢等乡镇以每斤6元的价格购买淘汰种猪和老母猪。这类种猪体型大,腿长,肉呈血红色,易制作成假牛腿、假牛肉。华某某夫妇将淘汰种猪屠宰后,将四条腿分成四大块,取出骨头、猪蹄和肥肉,用手术针将种猪腿接在牛腿上,外面套上部分牛皮,并缝合,伪造成牛肉,从外形和血色看很像牛肉,外行人很难认出。然后又将猪下水切碎,加入硝、牛肉精、胭脂红,卤制成牛杂肉。将假牛腿、假牛肉以每斤26至30元的价格和假牛杂肉以每斤8元的价格运往潘村街道、紫阳街道、柳巷街道、太平等周边街道、农村销售给饭店、农村宴席承包者等购买者。2015年1月开始至案发,华某某生产和销售假牛肉9万余元。
2016年1月5日,治安大队在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和胡某某夫妻刑事传唤。经过一昼夜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事实。1月6日,治安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拘留,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取保候审。
这也是明光市破获的首例猪肉冒充牛肉案件,在当地产生强烈反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违法犯罪,警示教育了他人,整治了市场秩序,净化了餐桌上的食品安全,群众拍手称快,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