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气歌手抢劫5千被判5年 曾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
辽宁籍歌手王某,在三里屯高档居民区地下车库内抢劫了一名女子5000元,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其曾因犯罪屡次获刑,系累犯,朝阳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据记者了解,涉案男子王某正是北京鼎龙盛世文化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王磊。
检方指控在地下车库作案 持酒瓶抢劫单身女
2013年12月15日晚上6时许,现年33岁的男子王某,在本市朝阳区三里屯富力爱丁堡C座地下二层停车场电梯间内,持碎酒瓶从一名38岁的女子身上抢走5000元。
涉案地监控录像显示,在当晚6时36分和6时38分两个时间段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该人当日晚上在地下车库闲逛,晚上7时许,步行从爱丁堡小区地下车库南侧出口离开小区。
之后侦查员沿途查找周围的监控录像,发现该人走出爱丁堡小区南门后,沿白家庄路向西行走,后走进了一家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