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17日电(记者田建川)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丝路基金设立方案》。方案明确,广东丝路基金由广东省政府发起设立,由广东省财政出资,吸引有关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参与,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试点先行、风险可控的原则运作。
该方案规定了广东丝路基金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基金规模及募集机构、基金费率、出资方式及账户管理、基金期限、基金收益模式及分配原则等。
有关人士表示,通过设立广东丝路基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支持相关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提升广东对外开放和合作水平。
记者从广东省政府获悉,广东丝路基金首期主要用于投资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项目,即重点国别的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农渔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项目,兼顾国内“一带一路”交通枢纽型项目;跟投国家丝路基金及其新设子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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