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剑一(媒体评论员)
日前,为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维护北京市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公布了26家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这些单位名义上是咨询公司、广告公司,实质上是提供公积金代办业务的小黑中介。今后,这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公积金经办人将被永久封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晒“黑名单”,显示了重拳治理公积金乱象的决心。这则新闻,足以让那些在街头、天桥乱贴“代办公积金”“代提公积金”喷涂广告的中介机构感到紧张,也能让一些想违规提取公积金的个人断了念想。不过,要想从根本上防治违规提取公积金、骗提他人公积金等乱象,必须做到疏堵结合。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初衷是在缴存者购房时为其提供帮助。然而,随着房价节节攀升,很多“望房兴叹”的中低收入者只能看着公积金在难以增值的账户中沉睡。而受限于诸多硬性的程序和手续,很多缴存者无法顺畅地提取这笔“自己的钱”。有不少人抱怨,公积金制度已沦为“劫富济贫”的工具。
在公积金“变现”需求的引导下,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提供公积金代办业务的小黑中介。检索媒体报道,有的代提中介手续费高得惊人——“在职20%,离职30%,小额快提50%”,依然有不少人上门;有的中介已经从伪造证件发展到“钻空子”交易,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一年卖10多次,目的就是帮客户骗取公积金……骗提公积金成为一种灰色产业,不仅住房公积金秩序受到了挑战,缴存者也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安全风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初衷将落空。然而,在诱人的利益和旺盛的需求面前,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要根治公积金乱象,除了用“黑名单”制度进行震慑和约束之外,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加骗提公积金的违法成本。
比如,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公积金提取拟原则上不接受中介机构代办,骗提公积金者将在3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上海市则明确规定,对协助或自行造假进行违规提取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地方层面的实践,不妨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上升为国家层面的立法。
在增加骗提公积金的违法成本的同时,也要想办法激活“沉睡”的公积金。一方面,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适当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让确有需要的缴存者能灵活支配自己的公积金;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巨额公积金余额的保值、增值,并加大信息公开和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这些合理收益能转化为每个缴存者共享到的红利,如此才能让缴存者少打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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