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96101现场新闻(记者 樊一婧)原本交付了5万元打算做隆胸手术,因家里出现变故,李女士(化名)决定放弃手术。但她提出退费后,被美容医院以定制的假体已进货为由拒绝。律师建议消费者向法院起诉,医院也可向法院举证其损失。但医院扣除相应损失后,其余钱款应返还。
去年12月27日,李女士在北京当代医疗美容医院咨询了有关隆胸手术事宜,医生简单观察后,在接待人员的建议下,她决定做曼托假体加自体脂肪隆胸,于当月30日向该院汇款5万元,并拿到一张收费单。李女士说:“合同在手术当天签。”不久后,李女士决定取消手术。李女士称,她丈夫去年6月得了重病,进行了相应治疗,过几个月就回家了,“但现在病情很不稳定,家里急需用钱,我才提出退费。”然而,李女士的请求被对方拒绝,原因是假体已进货,无法退费。
近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该美容医院,术前能否退费,工作人员称,“没做手术,费用可以退。”记者又采访了美容医院负责人张女士,她针对李女士的情况表示,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交完款后会定手术时间,再根据其身体情况提前进假体,“每个人的胸部型号状态不同,已经根据其情况进的货就不能退了。”
北京京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雪东律师表示,“消费者涉嫌违约。但医院可在扣除相应损失费用后,将余款返还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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