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井镇学兰村党支部书记李显增在任期间,在为他人办理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他人好处费1500元。此外,李显增在为村民垫资建房中,还谋取私利12000元。其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2015年10月22日,儋州市纪委常委会给予李显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13500元收缴国库。
海头镇新洋村沼气服务点工作人员谢丕安在沼液抽渣工作中,擅自将国有资产(沼液抽渣车)变卖,所得款项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2015年10月30日,市纪委给予谢丕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7月15日至20日,儋州市第一中学高中历史教师吴可清和该校高中教师吴大壁、吴卓才、赵志兴在那大鸿文学校组织学生补课。该市教育局调查组进行调查时,吴可清给补课的教师通风报信,事后还教唆参与补课的老师制定攻守同盟,联合对抗组织调查。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5年11月23日,该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可清党内警告处分;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可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受处分期间为24个月),并扣发其2015年秋季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大成镇南盛村党支部书记陈润池在任期间,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1日,三次将淫秽图像上传镇政府工作微信平台,且屡教不改,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2015年12月22日,大成镇党委给予陈润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海头中心学校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卢会惕在任期间,对该中心校管辖的歌康小学原教师唐春辉擅自离岗存在失管失察,未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致使唐春辉“吃空饷”10个月。对此,卢会惕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涉嫌违纪。2015年11月23日,该市纪委常委会对卢会惕违纪行为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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