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1月19日专电(记者赵瑞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日前表示,当前出现问题的P2P平台较多,显示出互联网金融存在较大风险。在投资者识别和承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的情况下,应适当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一些监管。
黄益平在此间召开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观察报告会上表示,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显示,当前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高速增长的行业,月环比增速约5.9%。
他说,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能通过互联网技术来解决风险定价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像阿里小贷、蚂蚁小贷,三分钟解决一笔贷款,根本不需要跟客户见面。互联网公司的成本特征就是固定投入很高,边际成本很低。只要把这个平台建起来,不管服务多少个客户,边际成本很低。这就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因为成本太高而不太愿意给中小企业和个人服务的问题。但这背后也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即有没有能力解决风险问题。
黄益平表示,虽然P2P平台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成效明显,但也存在问题平台爆发速度非常快的问题。不管P2P平台是以信息中介定位,还是信用中介定位,只要是做金融交易,没有监管恐怕是很危险的,尤其是考虑到现在很多平台的诈骗嫌疑非常大,而且有很多市场参与者对风险的评估和识别能力并不是很强,所以需要有一些监管。
对于现有的P2P平台监管思路,黄益平提出两个“不是特别合适”,一是不设门槛的备案制,不是特别合适。“最极端的案例,上午10点钟注册,下午4点钟就跑路了,这显然不是经营不善的问题。”二是由单一地方的金融办监管不是特别合适。“各地金融办的能力差别非常大,并且P2P平台项目和投资者存在跨地区的特点。”
“不管是什么样的金融交易,监管是必要的,互联网金融尤其如此。而且加强监管和支持创新本身并不矛盾,两者之间需要寻求一个平衡。”黄益平说。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