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婷婷)近期,“北京地铁哺乳照”事件掀起热议,再次使“公共场所是否应建立母婴室”成为关注焦点。北京市妇联提交《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提案,建议未来一段时期内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室、地铁换乘站、公园、商场、医院等场所,新建或改建一定数量的母婴室,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北京市妇联表示,截止到9月底,北京市总工会共建立妈咪屋(母婴关爱室)705家,利用企业职工之家内部、商务楼宇和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等场地逐步解决了企事业单位哺乳期妇女的挤奶问题,并为妈咪屋配备了门牌、宣传海报、书架、整理箱、母婴杂志等物资;市公园管理中心在颐和园清外务公所专门设立了母婴室;较大型的商场通过单独设立或综合利用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了单独哺乳空间;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部分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设置了单独的母婴室等。12月1日晚,市规划委在其官微上发布,新《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建议“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母婴室’,一般车站在无障碍卫生间内设置‘母婴功能设施’等相关内容”。 但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未来几年,将是新出生人口急剧增加的时期,对公共场所母婴室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加。
对此,北京市妇联建议,将“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落实,明确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室、地铁的换乘站、公园、商场、医院等人员流动比较集中、外出时间相对比较长的场所新建或改建一定数量的母婴室,参考市总工会在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的成功经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置标识,逐步完善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工作,以避免类似“北京地铁哺乳照”事件的发生。
同时,建议在总体规划通州首都城市副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时,将公共场所母婴室作为副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硬性指标,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使用,以展示首都的文明程度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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