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报》报道,用打车软件呼叫“专车”,却来了辆公交!这不是“段子”,而是发生在身边的真事。昨日,市民陈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遇到了这桩怪事,“一个人坐‘公交专车’回家。”那么,如果路中出现“状况”,责任该如何分摊?公交车用作“专车”到底为哪般?
用打车软件叫专车竟叫来一辆公交车
本月上旬的一天晚上11点整,刚下班的陈女士打算回家。她在上海火车站附近习惯性地拿出手机,用“嘀嗒拼车”APP叫了辆“专车”。下单5分钟后,页面即显示预约成功,一辆红色SUV抢了单。随后,司机还主动打来电话确认上车地点。可当陈女士到达预约的上车点后,却没看见一辆轿车。
“到了吗?”寒风中,陈女士冻得瑟瑟发抖,通过电话焦急地向司机询问。“已到路边。”司机回答。然而,陈女士左顾右盼却没看见相约的轿车。彷徨之际,一位三四十岁模样的师傅驾驶着一辆公交车停到她身旁,并自称就是接单司机。陈女士看呆了。接下来司机的回答更让她觉得稀奇:“我的轿车停在漕宝路附近,因为今天值最后一趟班,没空开‘专车’ 出来,你就上来坐公交车吧。”因为急着回家,陈女士半信半疑地上了公交车。
当晚11点10分,司机载着陈女士出发。司机接“私活”就不怕被发现吗?既兴奋又紧张的陈女士心中疑云密布。司机边驾车边解释,开“专车”只是他的兼职。当天,他刚结束末班车工作。按理说,他应把车从终点站直接开回位于市西的停车场。其间,公交车只能“闭门谢客”。但在司机看来,这存在资源“浪费”。“与其将车‘空放’回库,不如顺路载客。”他认为这并不会对行车造成什么影响。
“你用公交车拼车不止一次了吧?”陈女士好奇地问,“是啊!”他笑了笑对此毫不掩饰。
看得出来,司机已是公交行业的“老法师”,撇开私用公车不谈,陈女士对其开车技术赞不绝口,“一马平川的马路上,司机开得十分平稳,中途并不在任何站台停靠。由于司机对上海已熟门熟路,全程根本不需要我导路。”对于一个人“包公交车”,陈女士表示“很新奇”。“我乘着公交车上了高架,到达自家门口只花了约半个小时。其间,跟司机有说有笑的,还真是个愉快的体验。”
晚上11点40分许,陈女士到达了漕宝路附近的小区门口,立马给司机满分评价。除了付清26.5块的打车费外,她还额外给了对方4块钱的感谢费。
随后,记者拨通了涉事司机的电话,对方承认其的确在嘀嗒拼车注册了账号,主要在闵行一带“接活”,对“公车私用”之事却只字未提。
各方声音
打车平台
经查实车主会面临封号
对此,“嘀嗒拼车”工作人员回应,乘客发现车辆与下单信息不符,可直接向平台投诉。“举报一经核查属实,平台会对车主的账号进行警告、扣分等处罚。最严重的,车主将面临封号。不过,司机并不会被罚款,乘客也无法获赔。”该工作人员表示,“乘客需提供叫单时的手机号,或司机手机号。平台会事先核查车主、乘客账号优劣情况。在3至5个工作日内,平台会给投诉人回复电话。若乘客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也可到打车软件上匿名投诉。”她坦言,对于车辆不符的情况,平台监控力量有限,这类事往往只能依赖乘客举报。
“平台每周能处理150个‘人、车、牌不符’案例。”同样是“专车”大户的滴滴公司透露,“这其中有滴滴平台核验时揪出的,也有乘客投诉反映的。” 滴滴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内部明令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申请注册时,平台会要求司机的驾龄、车况等必须符合安全驾驶标准。
目前,大多数打车平台是如何预防“公车私用”的?业内人士向青年报记者介绍,第一,平台通常会组织相关培训,提升“专车”司机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技能;第二,平台会定期进行‘人、车、牌’核验,三者不一致,司机就会被要求调整,若其不配合,将被取消接单资格;第三,乘客发现车辆信息不符时,可直接向平台投诉。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人、车、牌’信息不符的情况很难避免,预约“专车”来了辆“电马儿”,弟弟开“专车”肇事后兄长“顶包”等也曾见诸报端。打车软件在受到热捧的同时,也遭遇违约成本低、处罚力度小等问题,因投诉渠道有限,大多乘客只能自认倒霉。
巴士公交
抓到要扣司机月度奖金
“利用入场车接客肯定是违规了。”巴士公交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公司规定,乘客到达终点站后,公交末班车运营已经结束,司机不可再度载客。当然,该规定也并非“一刀切”,“例如,突发交通事故,警方有执法需要时,公交车司机应积极配合。”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流程,接到市民举报后,巴士公司首先会通过GPS系统将司机当天的行驶轨迹调出来,而后,下载公交车内的录像资料并进行回放。是否为‘公车私用’一目了然。”
实际上,公交“巴士通”系统早已实现了智能投币机、POS机与GPS车载终端的数据对接,在电脑屏幕的线路运营图上,工作人员可清楚地看到有一个个圆点在缓慢移动,每一个圆点都代表一辆运行中的公交车。
有了位置定位,司机为何敢铤而走险?该工作人员坦言,“说实话,‘巴士通’数据易丢失,运营过程中,也会受到天气情况、周边建筑物的影响,数据正确率只有70%-80%。这或许让司机心存侥幸。”
与此同时,公交公司每天都会对车载录像抽查,一来,为了检验监控设备使用情况。二来,监管公交车的动态。然而,由于“事多人少”,各公交公司日均仅抽查30辆左右的公交车。可见,公交公司对“公车私用”监管力度十分有限。
公车私用一经查证属实,司机将面临怎样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司机违规情节若不严重,例如,在返场途中顺路载熟人、刷卡载客、超速行驶,将被作为违反一般劳动纪律论处,罚款50-500元不等。”如果是公交车当“专车”用,则属于严重违规的情况。工作人员强调,“一方面,司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另外,行驶途中万一出了车祸,会给企业带来不小麻烦。涉事司机至少会被扣除当月奖金,约两千至三千元。”
法律人士
司机乘客安全不能保障
“公交车属于公交单位所有的运营车辆,司机公车私用涉嫌违法。”上海远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楠表示,司机已涉嫌不当得利,获利累计一定数量的,甚至会触犯职务侵占罪。
“公交车通常都购买了商业险、交强险。在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首先公交车辆保险公司应赔付。毕竟正常上路驾驶,并非酒驾毒驾等禁赔事项。此外,由于司机所为并非职务行为,公交车公司承担责任不合理,单位没有赔偿义务。保险以外部分,司机应按过错比例承担。”江楠律师认为,“乘客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公交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停靠,打车唤来公交车,所形成的运输合同本身有违法性。”
“保险公司不应理赔。”在理赔方面,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仲剑峰与江楠则持不同意见,“保险有其涵盖的周期,也就是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才会予以理赔。笼统地讲商业险及交强险并无意义,在具体险种上,公交车一般会购买‘车上人员险’,以解决车上人员的理赔问题,保护乘客利益。此处的‘乘客’是指公交车在营运中搭载的乘客,非指司机下班途中私带的乘客。在非营运状态下,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不公平。”
仲剑峰指出,“一旦发生意外,司机和乘客的权益均无法得到保障。”他表示,此时,乘客只能依据侵权法,向公交司机个人主张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谁闯祸、谁买单”,行为危险性不容小觑。另外,司机公车私用,违反了劳动合同,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对其进行处罚,甚至作出开除的决定。
“实际上,挪用公交车只是个案。”仲剑峰表示,“但此行为不仅风险大,且浪费公众资源,易形成负面的社会效应。同时,监管存在的漏洞很难填补,建议相关部门及平台能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增加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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