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璐无期徒刑,同案被告人赵有富、康俊华分别被判13年、10年有期徒刑。一起假借招工实施诈骗的系列案件,因受骗人数达200多人、受骗金额达817万元而备受社会关注。
租高档车打造“能人”形象
今年33岁的被告人王璐,原系阳煤集团卫生管理部干部(女,2012年停薪留职)。2013年4月,王璐因涉嫌诈骗,被阳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经阳泉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涉嫌诈骗的同案犯罪嫌疑人,原阳煤集团三矿通风工区五队副队长赵有富和无业人员康俊华也同时出庭受审。该案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阳煤集团仅职工就超过15万人。为了让家人进入阳煤集团,端起“铁饭碗”,一些人使出浑身解数,托门子找关系。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人们的这种心理,屡屡实施诈骗,导致此类案件高发。仅西城警方去年就破获了十多起此类案件,阳泉矿区警方此类案件每年发案都在数十起。
在民警眼里,虽然案子已经侦破两年了,但其貌不扬、身高不足一米六的王璐,却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王璐在单位时,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到一些人,他们急于为亲戚朋友办理阳煤集团的招工手续,王璐为几个人办理了轮换工(轮换工,是从农村招用的不转户口、不改变农民身份,定期轮换做工务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其实轮换工实行对外免费招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王璐在一些人眼中成了‘能人’,一传十十传百,一些人开始托她办理工作,王璐乐得收钱帮人办工作。”
发现这是一条生财之路,王璐开始包装自己,她以阳煤集团中小企业招工负责人的身份,伙同同案的赵有富、康俊华,采取虚假招工和谎称能为他人调动工作之名,利用事前从非正当渠道获取的招工登记表、招工合同、职工岗前培训表等公文,以及由王璐非法刻制的公章,骗取了更多人的钱财。为了撑门面,打造“能人”形象,王璐通过租车公司,高价租赁上百万元的越野车、轿车。
诈骗时非常注意细节
“王璐这个三十出头的小女子,却能诱使那么多人上当受骗,关键是她非常注意细节,让受害者深信不疑。”办案民警说。
比如为了获取受害者的信任,王璐冒充阳煤集团中小企业招工负责人的身份,组织受害人进行体检、军训和岗前培训。不明就里的医院方面,谁给钱就给谁体检,不经意间帮了王璐的忙。王璐还找到阳煤集团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先和培训中心说好,让其委托培训一批工人,培训完后再给钱,结果培训中心培训了人,却没有收到王璐承诺的18万多元培训费。王璐还为受害人买来迷彩服,通过阳煤集团武保部为受害人进行军训。
为让人看不出破绽,王璐甚至为受害人办理了银行卡,告诉受害人刚参加工作时,每月只发放500元生活费。这些细枝末节,让受害者及其家人对王璐的能量深信不疑,以至于有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两年诈骗81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的两年时间,被告人王璐以阳煤集团中小企业招工负责人的身份,目无法纪,虚构事实,以获取非法所得为目的,伙同同案被告人赵有富、康俊华,先后骗取200余人,每人少则一万,多到122.3万元不等的钱财。此间,王璐、赵有富、康俊华经过事前预谋,有分有合,共计诈骗达817万元,诈骗数额之巨、受害人数之多、社会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全国罕见。
阳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是该局破获的历年来受骗人数最多、受骗金额最高的一起系列诈骗案。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璐无期徒刑,同案被告人赵有富、康俊华分别被判13年、10年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欲就业者要掌握信息,准确研判是非,不要再重蹈覆辙。
本报记者 霍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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