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0日讯
记者获悉,深圳银监局于1月15日批复同意国银租赁赴港上市的申请。深圳银监局原则同意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36.65亿股,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国银租赁前身深圳租赁公司于1984年在深成立,2008年国开行增资控股公司后更名为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中国开行持股88.95%。此前曾有消息称,国银租赁拟于今年上半年赴港上市,募资规模达10亿美元,国开行已安排美银美林、中信里昂及德意志银行负责其上市工作。
租赁行业由于其资本占用的特点,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会产生受限于资本难于继续扩大规模的情况,国银租赁正是面临这一问题。
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末,国银租赁资本充足率在所有金融租赁公司中垫底,仅为8.22%,直逼监管红线,外界也纷纷猜测国银租赁将有增资动作。2015年9月,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批更名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注册资本由80由于增至95亿元。
而如果国银租赁成功实现H股上市,将打破尚无国内金融租赁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现状。
据了解,此前资本市场不见金融租赁公司踪影,一方面是因为金融租赁由银监会批准设立并监管,属于非银金融机构范畴,且由于12.5倍杠杆及类贷款模式的存在,引发不确定性风险;另一方面,多数金融租赁公司由金融机构作为主要股东,且与股东及其他业务间存在较多资金往来,导致其资金的独立性难以保障,整体而言,监管层对于金融租赁公司上市的态度仍偏谨慎。
此外,金融租赁公司在上市问题上还面临双向选择,即近年集中成立的一批金融租赁公司尚未达到上市要求;更早前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或基于股东背景,不缺乏资本金补充渠道,或在组建初未以上市公司为规范来运作,出现上市需求时不能及时调整以达到上市要求。
不过,在2015年9月颁布的《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已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资本补充渠道。银监会非银监管部门负责人也于去年底表示,建议拓宽金融租赁融资渠道,包括上市。这都在推动着金融租赁企业的上市步伐。(马传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