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警方调查,2015年3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女,30岁,广东阳春人)、陈某(女,26岁,四川西充人)共同出资成立康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含药品、保健品及茶叶等。两人招聘了数十名员工,将员工划分为“话务组”、“发货组”和“回访组”等,发放专用“话术手册”进行培训。
警方透露,该团伙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投放丰胸产品的虚假广告吸引事主,“话务组”人员冒充药剂师等身份与事主联系,虚报公司名称、地址,极力夸大产品效果,承诺无效退款。当事主下单后,“发货组”就将低价进货且效果不明的木瓜花茶发给事主。“回访组”人员则以指导老师等虚假身份,单独或相互配合对事主进行“回访”。
该团伙还随意编造事主身体有问题,需要调理疏通、排毒,或病情严重需要立即治疗等理由,诱骗事主继续以超高价购买另外一些药品,甚至编造从国外进口的药品在海关被扣,需要补缴税款等名义,骗取事主钱财。
广州警方称,上述假冒丰胸产品进货价多为每盒8元或12元,包装最好的也只有100元左右。而该团伙施骗时每盒售价最低为390多元、最高达3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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