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 赵峰)“我欠了款没有还清,是我的不对,但银行行长为他嫂子要账,指使手下人将我鼻骨打骨折,还诬陷是我自己打伤的。”近日,神木张先生向华商报反映称,他几年前从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行长赵仁峰的嫂子白某处私人高息贷款50万元,还了一部分利息,本金没还清,遭人上门逼债。蹊跷的是,讨债者是神木农商行风险科的两名员工。1月11日,两名讨债者将他鼻骨打骨折。对此,神木农商行行长赵仁峰回应称,张先生是“自己打伤自己的”。
银行员工上门来为私人催债
张先生说,2012年3月24日,他从白女士手中借款50万元,月息3分,担保人是其弟弟小张。至2014年5月26日之前,他付给白女士利息14万元;由于投资煤矿没有回报,暂时无力还款。张先生说,2014年5月26日,白女士将担保人小张起诉到神木法院,之后小张上诉到榆林中院,调解了17万的利息。到执行阶段,因小张参加工作不久,挣得工资全部偿还给白某,又陆续偿还了14万本金。
张先生说,让他感到蹊跷的是,法院执行期间,神木农商行风险科工作人员王某等2人专为白女士催账,有时候是白天,有时候大半夜地就跑到弟弟家敲门,弄得弟媳非常害怕。“白女士是神木农商行行长赵仁峰的嫂子,催账者是赵行长的下属,两人称是白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帮着催账。但银行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替行长嫂子催账,难道不是行长本人指使的吗?”
张先生说,2016年1月11日早上,2名银行员工再一次来到弟弟家,弟弟给他打电话说人家来要钱来了,看怎么弄呀!张先生马上赶到了弟弟家,说同意分批偿还欠款本息,但两名银行职工不依不饶,小张害怕就跑了,2名银行职工要出去追,“我把门堵上不让追,王某和他同事就把我打了一顿,当即血流满面,我打110报警。”
银行行长否认自己指使过下属
神木县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张先生说,他被打后在神木县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鼻骨骨折。第二天,他妻子和母亲试图到银行去找这两名打人者,遭神木农商行其他工作人员阻挡。1月14日,张先生将诊断证明送到人民路派出所并配合民警谈了话。
1月19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白某未果。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神木农商行,未能见到张先生所说的殴打他的两名银行职员。神木农商行行长赵仁峰说:“张先生欠了我嫂子钱,我后来才知道。与张先生发生冲突的确实是神木农商行风险科的两名员工,但不是我指使的。”神木县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称,案发后他们就介入调查,先让张先生住院治疗,尽可能组织双方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张先生出院后可以申请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话,他们会向所领导以及局领导汇报,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贺睿认为,银行工作人员不是债权人,未经同意进入他人家中已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属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发生斗殴则后果更为严重。发生斗殴,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伤者系自伤,否则应推定为对方致伤。伤者在伤情鉴定结果做出后,如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就可以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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