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将网上搜到的资料、照片用电脑合成“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出,再索要“封口费”……男子张某万万没想到,自己也会身陷“艳照门”被敲诈12万元。
前日,在台江交通路附近上班的张某像往常一样打开信箱,发现了一封从武汉寄给他的信件。张某想不起自己在武汉有什么亲友。他打开信件一看,是一张黑乎乎的照片,照片里的两人赤裸上身,而男主角竟然是自己。信中要求,张某3天内汇12万元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对方会将照片销毁,不再骚扰他,否则就会散播艳照。信件最后附有银行账号和户名。
张某看完信后称:“只要洁身自好,就不会上当,虽然照片上有自己的头像,但看了信件后并不惊慌。”他仔细看照片,发现照片中的自己头像很明显是电脑合成的,肤色和角度明显与身体部分衔接不自然。随后,张某向上海派出所报警。
民警表示,这种案件一般是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找到受害者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将照片与色情图片合成嫁接,再将拼接的色情图片发送给受害人,以实施敲诈。“其实,只要你把自己的照片放到网上,就存在安全隐患,被人下载利用。要想保证自己的照片不被流传出去,网友自己必须把好安全第一关。”民警提醒,喜欢上网的市民,不要轻易把个人资料透露给陌生人,不要随意将自己的照片发到网上,最好通过给自己的空间设置密码等措施进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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