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汉找老伴,委托柳州某婚介所帮介绍
认识9天“女友”就借走2.7万元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丁业彬)1月20日,83岁的罗先生来到柳州市公安局南站派出所值班室,述说了自己的一段相亲经历:罗通过柳州某婚介所,认识一女子才9天时间,对方就密密问罗借了2.7万元,这借钱的“频率”让罗感觉不对劲。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丧偶后想找个老伴共度晚年,近日便来到柳州市文笔路某婚介所,委托婚介帮介绍对象,当时还交了上百元会员费。1月7日下午,罗正在街上买东西,接到婚介所一女子电话,说有一名女士介绍给他,让他赶紧到婚介所一趟。
罗来到婚介所,相亲对象已在等着她。对方自我介绍姓韦,今年52岁,曾在来宾地区做过老师,因老公有外遇,就离了婚。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韦还拿了自己的离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给罗看。
罗看到韦年纪比自己小,条件也还不错,认识当天,罗就带韦回了家。
韦很勤快,把罗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罗的朋友得知罗找到一个勤快的对象,都夸赞罗有福气。
可是,两人认识第3天,也就是1月10日,韦开始向罗求助。韦说,来宾老家的人要办养老保险,一共需要4万多元,她到处问朋友借钱,现在还差1.5万元。罗以为韦真的遇到了困难,答应帮忙。次日,罗陪韦回到来宾,给了韦1.5万元。
韦提出要在来宾办理养老保险的事,罗就自己先回了柳州。1月12日,韦也回到柳州,找到罗说办理养老保险的钱还不够,又问罗借了3000元。见罗借钱挺爽快,1月14日和1月16日,韦又分别问罗借了3000元和6000元。
罗说,虽然韦每次都写借条,但借的次数这么频繁,他开始觉得不对劲。记者看到罗带来报案的借条,借条下方虽然有韦的签名,但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时间。
认识才9天,对方一共借了罗2.7万元。根据罗提供的韦女士身份证复印件,民警查询发现,在2015年10月,也曾有一位男事主,通过柳州某婚介所介绍后,认识了韦。当时,韦跟对方处对象期间,向对方借了4.2万元。
民警提醒独身老年朋友,想找老伴是好事,但老年人容易上当,所以在征婚交友时,要擦亮眼睛。交友,要看对方真实身份证件。如果双方刚认识不久,对方就问借钱,一旦出现这样的异常情况,就应该引起老年朋友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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