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火成瘾,竟拿喝酒为借口
冬天也是火灾的高发期。今天,鼓楼法院的法官给大家讲一个与火有关的案例。一名青年玩火上瘾,喝了酒就要出门放火,3天放了6场。当然,他面临的也是法律的制裁,鼓楼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
案发
莫名失火,面包车摩托车被烧
事情要从去年1月18日说起,那是一个寒冷冬夜。市民小赵下班后,将电动车停在楼下车棚,就回家了。第二天,他去车棚拿车时,发现电动车已面目全非,只剩下空壳和一堆灰。
这样的火灾此后又发生了好几起。去年1月19日凌晨4点多,市民小彭听到院子里有很大的响声,起来一看,车棚着火了。他急忙跑下楼,发现自己的电动车已被烧毁。
去年1月21日,又一场大火,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摩托车被烧毁。此外,一个用来堆放杂物的简易棚子也被烧了。
惯犯
接二连三的火都是他放的
接二连三的火灾,到底是巧合,还是有人故意为之?警方经调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他承认,这几场火都与他有关。
据他交代,去年1月19日,他点燃一辆电动车上的挡风布。次日,他将某电影院洗手间自动贩售机上的塑料纸烧了。第3天凌晨,他烧了那个简易棚子,又点燃了一辆摩托车上的布,后引燃停放在旁边的面包车。随后,他还将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尾部防雨布点燃。凌晨4点多,他点燃了另一辆摩托车前面的挡风布。短短3天时间,放了6场火!去年1月26日,王某因涉嫌犯放火罪被刑拘,同年3月3日被逮捕。
经司法鉴定,王某无精神病,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鼓楼检察院指控王某犯放火罪,去年9月提起公诉。鼓楼法院审理后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
档案
纵火成瘾,出狱几个月就手痒
王某,1989年出生。翻开档案发现,他竟是纵火惯犯。
2008年,王某犯放火罪、盗窃罪,获刑5年,罚金2000元,2011年4月28日被假释。2012年,王某犯盗窃罪,获刑6个月,罚金1000元,连同前罪未执行完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5天,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3000元。
2013年,王某犯放火罪,获刑1年6个月,结合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罚金3000元。2014年10月31日,王某被释放。而这次犯罪,离他被释放不足3个月。
直面当事人
自称放火是因酒后没有意识
公诉人:为什么放火?
王某:喝酒之后没有意识。
公诉人:你怎么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放火?
王某:办案单位问我是不是,我印象中在这个地方放火。
公诉人:你既然有印象放火了,之前有过放火的前科,为什么还要放火?
王某:没有任何动机,喝酒之后就放火了。
审判长:你曾经因为放火罪被判过刑,你也知道放火是有危害的,是违法的,为什么还要做?
王某:当时在工厂上班,闲得无聊,就喝酒了,喝酒后看到车上有防风布就点了。用打火机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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