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6日讯
根据中央要求,上海试点开展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一段时间以来,上海积极探索,从制度规定上把从严管理领导干部、防止和杜绝“一家两制”“官商一体”落到实处。
纪律从“纸面”落到“地面”
上海市委召集的领导干部会议现场,破天荒出现了私下议论声。同一天晚上,不少干部家里也在开会。
2015年5月4日,上海市委正式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根据《规定》,今后上海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上海经商办企业。
当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严肃表态:必须从制度层面探索监督制约的有效手段,使有关纪律规定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上,“在上海,将来凡要提拔到副局级以上岗位的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所选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干部填表进行专项申报
《规定》颁布后,上海每一位列入规范范围的干部,都要填写《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进行专项申报,在职省部级领导干部和1561名市管干部,无一例外。
“严格核查核实,逐一仔细甄别。对每一位领导干部的个人申报事项进行严格核实,对正局职干部进行全覆盖核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等情况,确保没有‘漏网之鱼’。”上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围绕“规范谁、规范什么、怎么规范”,上海从严抓制度设计和标准设定,从严抓申报、核实和甄别,重要干部重点管理。在制度设计上,体现“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要越严”的原则,致力于制度的“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
每年按20%比例进行抽查
上海还明确“一方退出”机制,对于有违规定所列情形的领导干部,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动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此外,对不如实报告或者未及时纠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领导干部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严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上海甄别出165名市管干部需要规范,目前已全部完成规范工作。其中,112人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10人调整现任职务,10人免职退休,1人辞去现任职务,29人亲属经商办企业与干部本人管辖地区或业务范围不存在关联,由本人作出依法依纪依规经商办企业的书面承诺,3人被立案调查。
上海还建立一套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强化规范之后的后续跟踪和监管。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核实,并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每年按20%比例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