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传出的信息显示,以房养老试点遇冷,10个月间,仅38人完成承保手续。保监会表示,今年将选择合适地区,扩大以房养老试点。
试点10个月客户仅38人
2014年6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3月,幸福人寿的首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
截至2015年底,参与试点的幸福人寿已与45户家庭62位老人签订了投保意向书,完成承保手续的29户38位老人中,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有29位;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0.5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8465元,月领金额最高的是上海一位76岁的单身女性老人,月领额达到19003元。
市民认同度仍有限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以房养老实施以来的市场反馈。一方面,以房养老为有房产但养老资金不足的老年人增加了一种养老选择,使老年人的“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得到了参保老人的充分肯定。
另一方面,以房养老也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由于该项业务是一项将反向抵押和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除传统保险业务所需面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需要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等风险挑战,每单业务的成本和承保周期都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
记者采访了解到,受我国传统养老观念影响,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以来争议不断,目前市民对此认同度比较有限。幸福人寿方面曾表示,自以房养老产品上市后,有很多电话咨询者,而投保的客户有低收入家庭,希望借助以房养老改善退休后生活品质,也有一些孤寡失独老人。
今年扩大以房养老试点
黄洪指出,以房养老逐渐澄清了社会公众原有的模糊观念和一些错误认识,普及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知识,扩大了社会影响。在缺乏经验借鉴的情况下,主动沟通协调,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体系,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奠定了基础。他还强调,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还要继续优化,市场主体还有待增加。
黄洪要求,2016年要在现有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目前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为主,补充养老方式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虽然适合小众群体,但还是有不少老年人不愿意去养老院,因此通过以房养老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需要提供服务,只需要提供固定的资金。
庹国柱同时强调,以房养老作为政府养老的补充部分,更适合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房产的,无子女或者不涉及遗产继承问题的老人。(记者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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