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后,父亲想到的是能做点好事,帮帮别人。1月7日,云南普洱17岁的小伙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陈某重病期间,他的父母主动提出,希望通过捐赠器官让儿子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陈某的父亲称:“我们虽然是打工的,但是也受过别人的帮助,现在能做点好事,希望可以帮助别人”。
1月13日21时30分,在云南省、普洱市医务人员的协力下,顺利完成了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获取手术。年仅17岁的男青年陈某成为普洱第二位人体器官捐献者,也是云南省第97例人体器官捐献者。目前,陈某捐献的肝脏、两肾和两枚眼角膜,已经让2名患者获得新生,让2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云南信息报 记者田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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