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邻居小孩一起玩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过他们玩些什么,家长们可得注意了。近日,南宁市的两名小朋友多多和乐乐(均为化名),多次趁着大人不备,利用乐乐家店里的充值机,给多多游戏账户充值了6000多元。这笔花费该谁出,两家人闹得是不可开交。
多多今年12岁,是个淘气的小男孩,乐乐则是一个小姑娘,今年6岁。多多和乐乐都住在南宁市大沙田片区,互为邻居的他们经常在一起玩耍,两家大人也都不怎么理会。没想到,两个小孩玩着玩着就出事了。
原来,乐乐家开有一个通信费用充值门店,今年1月初,乐乐妈妈核算时发现,店里有30多笔游戏充值业务收费不见了,总额为6256元,查询发现,这些费用都充到了同一个网游账户。这个账户到底是谁的,为何30多次都没有收钱?乐乐父母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次,夫妻俩讨论起此事时,乐乐刚好在场。6岁的小姑娘自豪地说出了实情:账户是多多哥哥的,是她学着妈妈的操作方法,给多多哥哥充值游戏币玩游戏。
女儿一说,乐乐父母马上不高兴了,他们心想:多多是大好几岁的哥哥,怎么能“骗”6岁的小妹妹花钱呢?而面对邻居的索赔,多多父母也很不高兴,他们认为,小孩的事情大人也不知道真实情况,甚至有可能是乐乐父母“故意”下套,给多多充值了这么多费用。
自主协商无果而终,事情闹到了派出所。不过,警方认为,此事并不构成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居中协调无果后,办案人员建议双方家长走法律途径。
此后,双方的心结更加严重起来:乐乐父母觉得多多父母管教不严,出了事情还不负责赔偿;多多父母也觉得没面子,一件小事,还让他们陪着12岁的多多去派出所录口供,让人难以接受。再次协商无果后,乐乐父母将多多父母告到了良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6256元。
在1月28日的庭审现场,法庭审理完案件后,法官并没有直接宣判,而是再次建议双方协商,但还是无果。
最终,法庭判定,被告多多趁原告不备,要求原告女儿乐乐充值游戏币、Q币,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应当对原告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多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于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多多父母要赔偿原告6256元。
不过,当天出庭的多多父亲表示,他不认可判决,也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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