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月31日新媒体专电题:投资失败可以找政府“报销”能真正鼓励创新吗?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刘雪
投资领域中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作为风险投资产业链最顶端的天使投资,一旦投资失败为何可以找政府“补偿”?2月1日起,《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一政策的出台引起热议。
投资圈里,一家初创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不知道要经历多少个“死亡之谷”。天使投资是整个风投产业链的第一环,也是肯为创业企业提供第一桶金的第一人。
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2年,规定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如弄虚作假或骗补,将追回资金并依规处理。
上海市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补偿政策是对初创期、种子期,比较小的企业,成果转化对资本需求要求比较高的企业,进行一些救助。企业很小的时候往往没有人关注。对于天使投资来说,风险性比较大,坏账率比较高,成功的比例最高也不会超过10%,甚至不会超过5%。通过出台补偿机制,希望让天使投资可以早投、敢投、多投一点,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可以蓬勃发展。
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专家顾问钱维锠认为,对天使投资进行风险补偿,并非“钱多人傻”,而是对天使投资和创业创新的一种鼓励态度。“在上海的孵化器、众创空间里,100家企业中,也就一两家能拿到天使投资。鼓励天使投资,就是希望幸运的企业能更多一些。”他说。
虽然政府鼓励天使投资、激励创业创新的用心良苦不言而喻,但这对投资失败进行补贴的方式也引来热议。
天使投资风险性极高,是纯市场化的行为,投资人往往需要专业而审慎的判断。一旦有了政府“兜底”的心理,是否容易造成草率决策?甚至有人担心会滋生恶意亏损、联合骗补的现象。
对此,钱维锠说:“现在很多评论认为政府在为天使投资‘兜底’,其实用‘兜底’这个词是不准确的。一旦出现投资亏损,投资人还是要承担大部分的损失。另外,政策实施过程中,会仔细甄选,那些想要‘骗补’的人,也不会那么容易得逞的。”
他还表示,为了防止出现恶意骗补等现象,办法设置多道“防火墙”,比如投资机构必须是在发改委备案的大约110家,今后还会有所更新。未来上海仍将探索更多的方式来激励创业创新。
“风险补偿政策的出台显示了政府对天使投资的支持态度,也体现了允许‘试错’的包容性。”易津资本主管合伙人陈方明认为,但实际上,投资机构作出投资决策,往往是对这个项目信心满满,没有人明知注定失败还愿意去投资。真正称职的天使投资人不仅会为企业提供资金,还会通过自己的资源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企业共同成长,实现双赢。
其实,从2006年开始,上海就已经实施相关投资风险补偿政策。但以前的政策救助门槛比较高,经过10年运作到现在为止仅有10个项目获得了风险救助,大概投入了700多万元。
钱维锠说,通过近十年的运作,并没有真正出现骗补的现象。现如今针对天使投资的风险补偿,目的为降低救助门槛,鼓励更多的资金投向早期企业。
上海市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投资机构弄虚作假,或与被投资企业合伙骗取补偿资金的,一经查实,市科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收回已拨付的补偿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有网友提出“这是否在拿纳税人的钱来为天使投资的失误埋单?”面对网友的疑问,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马兴发回应表示,本次补偿天使投资亏损的钱,来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没有设置上限,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但对于单个项目,投资损失补偿金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获得的损失补偿不超过600万元。
马兴发说,面对处于种子期的企业,因风险过大、不确定因素过多,银行不给贷款,风投又看不上,没有人愿意做“天使”。出台这个风险补偿办法就是希望在市场缺位时,政府跨前一步加以引导。等到以后企业进入成长期、成熟期就完全进入市场化运作,不会再开小灶。而且,这些企业做成功了以后,也解决了很多就业的问题,同时也给社会提供了税收。
天使投资是扶持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应加大对天使投资的倾斜力度。事实上,这类风险补偿政策并非上海独有,广东、江苏等地之前也已出台了对天使投资的类似政策。在美国天使投资的初期,政府也有各种形式进行推动。
专家认为,相对于这种“直接给钱”的补贴方式,从国外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是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也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一种方法。我国也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从国情出发,逐步完善天使投资机制。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于股权投资尤其是天使投资的政策不断倾斜。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天使投资。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创业资本活跃的地方都出台了鼓励天使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去年8月上海明确,将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对引导基金参股天使投资形成的股权,5年内可原值向天使投资其他股东转让。
钱维锠也认为,从国家层面出发,为天使投资提供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可以更好地引导我国天使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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