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之都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将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到2020年,本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左右。昨天,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布。《意见》提出,本市将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生态红线区占国土七成
《意见》明确,到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趋优化。常住人口总量、空间开发强度、城市建设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负增长,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达到70%左右。
能源消耗水平持续下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700万吨标准煤左右。低碳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20年左右达到峰值。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水用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
建成绿道1000公里以上
到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取得重大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左右。记者了解到,去年本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80.6微克/立方米。
到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7%,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生态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44%,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建成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区。全市新增城市绿地2300公顷,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成各类绿道1000公里以上。
政府环保责任设红线
率先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实现生产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加快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和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
深化水、电、气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分类推行阶梯价格制度。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适时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标准。
《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体系,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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