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2月7日专电(侯文坤、高大维)据昆明海关提供的信息,自2015年底起推广“汇总征税”通关模式以来,截至目前,云南省已有3家外贸公司运用此模式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据介绍,“汇总征税”是海关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一个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对应税款实行汇总计征方式。相比传统缴税模式针对每一票进口货物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缴税,这种征税模式对于进出口业务量大、缴纳税款多的外贸公司来说,既缩短了通关时间,减少了纳税频率,又使企业对纳税时间的把握更加灵活,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
云南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是云南首家申请“汇总征税”的企业。“‘汇总征税’模式很好地缓解了进出口货物在通关过程中逐票征税和通关效率之间的矛盾。”该企业负责人说,进口货物通关时间由过去的1.5天缩短为1天,缩短了通关时间,降低了通关成本。
同时,昆明海关提醒,申请“汇总征税”企业需满足4项条件:一是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二是企业类别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三是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四是企业申报符合规范要求,遵守海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纳税及时,为海关征税提供必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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