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所谓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由资金管理中心在批准的贴息额度内,按照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向借款人补贴利息。
这种政策性贴息,一般多使用在公积金资金较为紧张时。比如,某公积金缴存职工因为购房需要贷款200万元,但国管公积金只能批准80万元。此时,如果该职工符合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条件且被批准后,他就可以直接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整体贷款200万元,而其中80万元在还款时依然按照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计算,中间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方面贴息解决。
国管公积金中心表示,此次暂停政策性贴息申请,目的是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记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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