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19日讯
2月19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主承销商通气会,向市场介绍2016版《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以及《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修订工作情况及公布实施相关工作安排,这标志着酝酿已久的债务融资工具“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体系即将落地。
据中国证券网消息,此次制度修订立足我国市场发展实际,借鉴吸收发达市场管理经验,同时在多年注册制实践基础上,将积累下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构建债务融资工具“分层分类”管理体系。
据悉,此次推行的“分层分类”制度,是按照主体分层、产品分类的思路,根据主体资质、信息披露成熟程度、合规性等指标,将发行人分为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常规产品、特殊产品等维度对产品进行区分,设计针对性的评议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
借鉴发达市场自动储架发行制度,第一类企业可以将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常规产品进行多券种打包“统一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对每种产品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根据企业当时的融资需求灵活确定。在企业储架发行便利大幅提升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对首次注册企业或者有复杂问题的项目评议工作,提升整体注册发行工作效率,更好的实现风险揭示与效率的兼顾。
此次制度优化遵循“简化、优化、强化、细化”的四化原则,对制度流程与信息披露要求既做减法,又做加法,进一步优化了注册发行机制流程,搭建了差异化、立体式的信息披露架构,在提升企业注册发行便利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管理,完善了自律管理方式,有利于提升注册发行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市场发展。
市场人士表示,“分层分类”制度实施后,将极大便利企业融资,提升债券市场为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的效率;同时,发行人随行就市融资更加便利,意味着债券市场能更好地对供不应求或者供大于求的状况进行自我调节,有利于降低市场整体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