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3日讯
由于九九久(002411)在1月30日披露的一纸公告里提到,被告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于2015年7月20日给付原告(九九久)四张票面金额均为5000万,合计2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用于支付所欠债务。该汇票的付款人为广州浪奇(000523)。在汇票到期日前,原告委托其开户银行托收票款,广州浪奇的开户银行以印鉴不符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兑付票款。九九久对琦衡农化进行了起诉。
对于这一情况,广州浪奇在2月23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予以解释。广州浪奇表示,经公司向参股公司琦衡农化求证及琦衡农化反馈,琦衡农化证实其与九九久公司存在三氯吡啶醇钠产品买卖业务。本次九九久公司提出的诉讼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审理。目前,琦衡农化的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跟进本次案件法院审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广州浪奇经向上述《公告》所述商业承兑汇票涉及的公司开户银行进行查询,并已取得该银行的回复。根据该银行回复,该银行是根据银行业相关业务程序,对印鉴不符的上述公告所称商业承兑汇票给予拒绝兑付票款。公司在该银行的账户余额与公司对应账目金额一致。
广州浪奇表示,该开户银行非公司基本户,为公司开户的其中一间银行。公司会根据业务的需要,在不同开户银行户口中进行资金的调配,在无相应的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无需在该账户预存大额款项。该商业承兑汇票因印鉴不符被相关银行拒绝兑付,没有造成公司资金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该商业承兑汇票所产生的相关债务。
广州浪奇还特别强调,公司有足额银行存款等资金保证日常运营和支付能力。公司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债权人债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