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坚称食物没有问题 食物未留样部门取证难
文/广州日报记者曹菁 通讯员百关
为庆祝新居乔迁,清远一市民在市区一家大酒店设宴20桌,不料事后约百名客人上吐下泻。昨日,清城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接报后到该酒店进行检查,发现酒店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食物进行留样。对此,食药监部门已责令该酒店进行整改,并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
花费2万多请客 饭后百人“中招”
涉事的大酒店在清远市区的营业规模不小,在当地颇具知名度。据报料人龙先生反映,2月18日晚上,他在市区的这家酒店设入伙宴,花费22000多元宴请了约200名亲朋好友。饭后两天,龙先生说陆续有亲戚和朋友出现肚子不适、呕吐等症状,粗略统计约有100人,部分需要入院接受治疗。
龙先生表示,散席之后,当天下午一些人出现呕吐的情况,到当天深夜,不适的人数更多。宴席次日,龙先生的身体也出现了呕吐等不适的状况。他从微信上得知,有不少参加宴席的亲朋好友“中招”。2月20日,龙先生陪同一名19岁的亲戚打吊针,她也是当天参加宴席的宾客之一,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
随后,包括佛冈、太平、广州的亲朋好友都向龙先生反映有上吐下泻的症状。邱女士一家四口参加了龙先生的宴席。当天晚上,她一家四口都上吐下泻。邱女士称,其女是最早出现不适的,从晚上9时就开始吐了。
部门责令涉事酒店整改
龙先生怀疑是酒店的食品出现了问题。他致电大酒店了解情况。酒店方面表示,这是季节性引起的肠胃炎。
涉事酒店的一名负责人向媒体表示:“酒店的食物没有问题。18日那天吃的,他过了几天才打电话来投诉,中间间隔了那么多餐,难以证实吃了什么引起那些人不适的。”
据悉, 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已对相关大酒店的仓库、厨房、熟食间等场所进行了检查。然而这家大酒店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食物进行留样。对此,食药监部门已责令该大酒店进行整改,并对事件做进一步的调查。
食品留样不完善
予以警告或处罚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等法规均对餐饮行业的食品留样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宴会,超过100人规模的,应对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的冷藏条件下,并保存48个小时以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饮企业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对于食品留样制度不完善的行为,可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予以警告处理;如果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不过,一些餐饮行业经营者认为食品留样制度加大了经营的成本压力。比如,餐饮服务提供者供应的各类食品均要分别留样。大型宴席从熟食、炒菜到点心、水果,一般都不少于20个品种,其留样的工作量和食品量很大。如此下来,一桌菜的留样成本很高,无形中会增加约20%的成本。
对此,有消费者认为,健全食品留样制度首先是企业对自身品牌的一种自我保护,其次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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