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消费者买的一瓶没有开盖的洋河蓝优酒中竟有一只“蚊子”
中新网南京2月24日电 近期,江苏新沂网民发帖晒图,自己买的一瓶没有开盖的洋河蓝优酒中竟有一只“蚊子”,一时间引起众多网友围观。23日下午,记者向洋河集团售后服务人员核实,该消费者买的“有虫子”的洋河蓝优酒确是洋河集团生产,至于为何一瓶没有开封的酒中会有虫子,该集团售后人员表示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中新网记者找到江苏新沂市的该名消费者闻先生,在他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那瓶洋河蓝优酒,透明的瓶子中,一只黑色的虫子漂浮着,仔细辨认是一只死蚊子。据闻先生介绍,2月14日下午他在新沂市华丰广场南门对过的一家洋河酒经销商店购买了一箱洋河蓝优酒,共计四瓶,花了120元钱。当晚请了五六个朋友一起吃饭,结果在准备打开第三瓶酒时发现酒瓶中有虫子异物。闻先生当场遭到朋友们的取笑,弄得很尴尬,当天聚会也不欢而散。
越想越郁闷的闻先生向同事诉说了遭遇,同事和他一起在2月16日、17日多次拨打洋河酒厂的售后服务电话,结果每次都是“人工座机忙”的声音。2月17日晚上,闻先生等人就在新沂当地的网站发帖晒图。2月18日,一位自称洋河酒经销业务员主动与他取得了联系,说是给他换一瓶,他没有同意。
“后来他们厂里售后服务打电话说给我一箱,第二天他们叫我拿这瓶酒去换箱,我说不行,你得按国家赔偿标准赔。”闻先生说,2月21日,洋河酒厂派来的专门处理该事务的卢(音)姓科长查看了该瓶有虫子的酒瓶酒箱和批号后,承认是洋河酒厂生产的,不是假冒。
洋河蓝优酒新沂市总代理商陈经理在电话中表示,他已经知道了有消费者反映在酒中发现虫子的事,但是拒绝接受进一步采访。
23日下午,记者向该集团售后服务部门了解,一位程姓女客服向记者表示已经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洋河集团售后服务人员已赶到新沂查看情况,也确认该瓶有虫子的洋河蓝优酒是洋河集团生产的,已经先行向涉及此事的消费者表示歉意。有虫子的酒可能是在生产灌装环节出了一点疏忽,具体原因集团有关人员正在调查。洋河集团正在积极与新沂消费者沟通处理纠纷赔偿事宜。但是,消费者要求赔偿4000元,与集团安排的合理赔偿两箱酒相差很多,所以目前还在继续沟通。
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了解此事以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此,洋河酒厂有义务按照上述规定向消费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