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王子薇)今天下午,因拍摄电影《爱神箭》翻脸的曹云金与拍摄方北京一轮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海淀法院对簿公堂。曹云金称对方“欠薪”,起诉索要45万元片酬及赔偿,拍摄方反诉曹云金耍大牌,要求赔偿损失32万元,并返还先期支付的40万元费用。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
曹云金称一轮辉煌公司欠薪暂停拍摄
今天的庭审 ,曹云金并未到庭。
曹云金起诉称,去年9月,他与一轮辉煌公司签订合同,出任《爱神剑》男一号。合同约定,被告以分期形式支付工作报酬。被告除支付前期费用外,应当于2015年10月12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40万。但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迟迟未给付余款10万元。
曹云金认为,按照合同,被告延迟支付工作报酬严重违约,他有权暂时停止为影片继续拍摄,直至被告支付款项为止,延迟支付超过15天的,他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演出合同,原告方已经收到的被告前期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因此曹云金起诉拍摄方,请求法院判令双方合同解除,被告赔偿其损失等共计45万元。
拍摄方指曹云金“耍大牌”致违约
对此,一轮辉煌公司则将曹云金方反诉,双方就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等作出了相关约定,例如“北京至拍摄地往返机票、头等舱、五星级酒店套房”等,此外还提供拍摄期间的交通:房车一辆(GMC以上标准配司机)。
一轮辉煌公司根据约定为曹云金预定了珠海某五星级酒店酒店套间,但曹云金却以“网上有差评”为由拒绝入住。该公司为曹云金预定了珠海另一家五星级酒店后,曹云金又以该酒店设备旧、条件差为由再次拒绝入住,并自行寻找了豪华型宾馆入住。
与此同时,曹云金还以公司从深圳租用的GMC房车“伸不开腿”为由,要求从北京调拨令其满意的房车。拍摄第一天,曹云金就迟到2个多小时,致使剧组近200名演职人员无法进行拍摄工作。
该公司称,曹云金违反合同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告知曹云金解除合同。一轮辉煌公司在反诉曹云金,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曹云金方返还其已支付的40万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32万元。
庭审
互不相让 各执一词
法庭上,一轮辉煌公司表示,曹云金除在住酒店、用房车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外,还拒绝穿戴剧组定制的表演服装,并强令公司为其购买dior品牌的全套服装。“导演要求演员留长发便于造型,可曹云金在拍摄开始前私自将头发剪短,以致无法按原定造型定妆。”一轮辉煌公司代理人表示,曹云金还在合同期间与人当街打群架斗殴,负面新闻影响了电影宣传和发行。
对此,曹云金的代理人表示,曹云金一直履行合同约定,并无违约行为,也没提出过分要求。对方预定的酒店并非是挂牌的五星级酒店,且投诉率较高,之后一轮辉煌公司两次更换酒店,可就连最后入住的酒店也不是五星级的酒店。另外,曹云金也没提出从北京调房车的要求。
曹云金的代理人称,“曹云金出于敬业,在对方没有足额支付第二期款项的时候,就和工作人员提前飞到了拍摄地,开始准备工作。曹云金之所以无法履行合同,完全是因为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还曾辱骂、威胁曹云金和他的工作人员,不断对外发布曹云金耍大牌的不实言论,就是为了掩盖违约编造的事实。”
该案未当庭宣判。
追访
曹云金:不实言论影响恶劣 很委屈很气愤
对于耍大牌、打架之说,曹云金在接受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一直按照拍摄合同履约,他要求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第二笔款项屡次被拒。经过多方考虑后,为避免耽误电影拍摄进程,他仍积极敦促剧组方履行合同,但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他工作室的工作人员遭剧组方言语暴力,剧组还向媒体散布“曹云金耍大牌”的不实言论,对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很委屈,也很气愤。”
一轮辉煌公司老总:开除他的理由有7点
一轮辉煌公司总经理马志全出现在旁听席上,他表示曹云金在合同签订10天后就与人打架,当时的视频在网上疯传,“我们看到后也开过几次会,讨论他是否适合继续出演影片,因为男主角是一个特别正直的形象,我们担心会对拍摄造成影响。除耍大牌、打架,我们开除他的理由有7点。”至于双方有没有和解的可能,马志全没有回应。
·您有更多新闻线索:
点击法晚爆料台报料,或拨打法制晚报热线电话:010-52165216;发送邮件至fwrx@fawan.com;还可以在新浪微博关注@法制晚报给小法留言,或关注微信法制晚报公号(fzwb_52165216)留言!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