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内仅第一栋楼盖出地面4层
记者房琳通讯员闾斌文图
核心提示|连日来,灵宝市多名市民向大河报反映,在该市名为“龙福花园”的楼盘购房后,原本开发商承诺今年竣工交房的小区,除了一栋楼盖了4层,其余的刚起了地基就停工半年多至今,售楼部被砸,人去楼空。大河报记者前往调查发现,该楼盘在售楼前未取得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没有,且房屋的建筑施工方也是无建筑资质的个人。
投诉:承诺今年竣工的房子却早早停工
1月18日,一名业主彭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1月他在灵宝市弘农路北段西侧的“龙福花园”小区买了一套116多平米的房子,借钱首付了13万元。开发商承诺,项目于2016年8月份竣工,12月份业主便可拿到钥匙。
第一次买房的彭先生,对此格外上心,没事便会去工地上看看。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在去年6月该工地突然停工后,一直未开工,随后售楼部也被砸,人去楼空。
另一名业主郭先生告诉记者,和他们一样的购房户共有近60户,前期缴款共500多万元,“谁承想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当天,郭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灵宝市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甲方(销售方)显示为:洛阳居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福花园项目部,而甲方(签章)则为:灵宝市龙福花园合同专用章。但在甲方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处,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前,以上“五证”是前提条件。
调查:两开发商中一家把项目私自转给个人
当天,大河报记者随彭先生到项目工地看到,偌大的工地大门紧闭,里面只有一名看守人员。原本规划的3栋住宅楼,目前仅有第一栋楼盖出地面4层,其余只打了地基。工地对面的销售部也是大门紧锁,门上的装饰脱落。附近居民讲,该售楼部被砸,具体原因不清楚。
在工地的标牌上记者看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洛阳居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杨新刚。
几经辗转,大河报记者终于联系到了杨新刚。杨新刚告诉记者,该项目其实是洛阳居业房地产与河南省新成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项目,而他并不属于该两家公司的任何一家,而是第三方个人。
“经朋友介绍,新成悦房地产将该项目独立授权给我,签了转让协议。”杨新刚说,此事洛阳居业房地产并不知情。洛阳居业发现后便不同意,也拒不承认“龙福花园”为其开发项目,拒绝承认近60户的购房户协议及购房款,项目因此一时停工。杨新刚也承认,在售房时并没有拿到预售证。
之后记者几经查询电话,试图联系洛阳居业房地产与新成悦房地产负责人了解情况,但一直不能联系上,无法对上述说法予以核实。
质疑:“带病”楼盘卖了数月,监管部门才知情?
大河报记者联系到灵宝市房管局市场科科长王某。对方告诉记者,因“龙福花园”小区不符合条件,并没拿到预售证,且其接到群众举报后,已前去查看并责令整改,谁知之后便发生停工的事儿。“现在,我们已对他们的违规销售行为立案查处。”
同时,灵宝市住建局法宣科一王姓科长也表示,除了预售证外,当时该项目也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我们曾在2015年四五月份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停工。”目前该局正在积极联系涉事的两家房地产公司处理,而业主可按照相关程序对两家房地产商进行起诉,住建局也将给予法律援助。
对于上述两家监管部门的做法,业主们纷纷提出质疑。
业主称,这个没有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证的楼盘,从2015年1月起甚至更早就开始售房,而数月后灵宝市房管局和住建局才知情查处,作为监管部门反应为何如此迟钝?只有群众举报才知情,偌大的楼盘和小区,不能主动监管吗?
2月24日,大河报记者也再次联系到彭先生等人。对方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走司法途径对两家房地产商进行起诉,但时隔这么久,政府相关部门还没有任何回复。
评说
联合开发需警惕合作中的风险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上允许联合开发,但需要至少一个有房地产的相关资质。”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告诉大河报记者,在联合开发的项目中,选择建筑承包商时,应由当初以其名义拿下该项目的房地产单位选择,或在合作双方共同知道的情况下,经过招投标程序选择。但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建筑资质等,若完全转给个人是有问题的。
采访中,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房地产联合开发可以降低成本,分担资金压力,渐成趋势,但在合作中可能发生的变故也容易带来风险和法律纠纷,因此合作开发的单位务必履行严格规范的法律程序,而相关部门也需加强监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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