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6日讯
银监会26日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要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继续将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通知》,为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引进战略认同的股东,优化股权结构,设立“三农”委员会。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同业业务中心等专营机构,探索组建理财、信用卡等业务条线子公司,提供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选择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风险基本化解的省份,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
其次,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总分行、中后台对县级事业部的督导服务和支持保障,激发县级事业部经营活力。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以扶贫金融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和农村公路等农业基础设施为支持重点,创新支农融资模式。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加大中长期“三农”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邮储银行建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拓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
为实施精准扶贫,《通知》要求,单列信贷资源来对接“五个一批”扶贫工程,并对扶贫贷款实行单独统计、考核;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单设扶贫部门,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进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调配资源。
此外,要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主体,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允许已投资一定数量村镇银行且所设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选择一家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行,提升批量化组建、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发起人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加快建立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
数据显示,截至四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26.4万亿元,同比增长11.7%。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23.5万亿元,同比增长13.3%。(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