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0点16分,朝阳区团结湖北二条1号楼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大火从一楼外的杂物堆里烧起,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本次火灾属人为纵火,纵火者为一名73岁的男性。
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失火的是北二条1号楼东侧一到三楼的房间,房间外墙皮被烧脱落,多台空调外挂机燃烧后只剩下外壳。受损最严重的是一楼和二楼的阳台,防盗网已被烧变形,窗户荡然无存。通过变形的防盗网,还能看见一楼一间房子内墙上贴着红色的“喜”字。
一楼外,一辆墨绿色轿车被烧严重。除了车的后备箱完好外,轿车其他的部分被烧褪色,引擎盖被掀开,里面的座椅被烧毁。
住在同栋楼10层的武大爷告诉北青报记者,当时他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刚下班回家的儿子突然跟他说楼下着火了,“我到窗外一看,路边停了好几辆消防车,我披上衣服就往下跑。”在楼下,他看到很多住户都跑了出来,“火烧得挺大的,冒出的黑烟都到9层了。”
据出警的消防官兵介绍,大火是从楼外的杂物堆里先着起来的,主要燃烧位置是一楼的阳台,由于阳台堆着的杂物较多,被火星引燃。而二楼一个阳台屋子堆放了大量的酒,所以火势较大。
武大爷称,着火之前,一楼外的空地上堆着床垫、木头家具等废旧物品,“那里经常堆着东西,没人清理。”
2月23日下午,朝阳公安分局的民警在着火楼旁的一栋居民楼里,找到了纵火嫌疑人许某。许某今年73岁,在他家中,民警找到了他纵火的工具:一个存放汽油的瓶子和一个打火机。
根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23日0点以后,许某出现在1号楼东侧,他手里拿着一张报纸,走向一楼外的角落,不一会儿离开。10分钟后,他再次进入小区,转悠了几圈后,他走到一楼角落,将一堆东西点燃。刚点燃时火并不大,但不久后,许某将一瓶液体状的东西往上一倒,火苗突然一下变大,他随即从楼外的小铁门离开。
据许某交代,他对小区的乱停车现象十分不满,早就有点火的计划。而之所以点燃杂物,是因为他将杂物点着以后,前来救火的消防车进不了小区,就会找到乱停车的人,“他下次就不敢了。” 目前,许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团结湖街道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许某所说的情况,只是许某的一面之词,以公安部门最终核定的消息为准。
火灾发生后,街道将受灾的6户居民临时安置到附近酒店。待案件调查完成后,街道将协调受损房屋修缮工作。文并摄/本报记者 黄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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