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在宾馆住宿的王某凌晨钻窗进入该宾馆的另一间房,欲强奸正在睡觉的一名17岁少女,后遭对方激烈反抗而未遂。然而受审时,王某称其有精神病史,钻窗只图财不贪色。近日,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中,王某辩称其进入该女子的房间是盗窃财物,没有强奸意图。他还称患有精神疾病。经司法机构鉴定,王某被诊断为无精神病,作案时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面对该鉴定结论,王某又改口承认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其犯罪未遂且如实供述,可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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