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宁军)喝了两场酒后,灞桥男子李某与同伴分开,酒醒后,他发现自己坐在派出所里,对于自己酒后做过什么,他说想不起来了。原来,在“断片”的这段时间,他扑倒一位女士,抢走了其手机。
去年5月11日晚11时30分,胡女士刚走到纺织城街道某小区里,背后一名男子突然冲过来用胳膊锁住她脖子,将她扑倒在地。“我很害怕,大声呼救,用手掰他的胳膊”,胡女士说,她闻到对方身上有酒味。扑倒她的男子用手在她口袋里乱掏,之后松开胳膊跑了。她挣扎着起来往前跑,回头看到男子向小区外走,她一摸手机不见了。这时,迎面走来一名中年男子,听她说手机被抢,俩人一起追赶,抢手机的男子就将手机扔到小区门口跑了。
接到报警后,警方很快将男子抓获。在派出所,男子出现呕吐、昏迷等醉酒状态。胡女士到医院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挫擦伤。
经查,该男子姓李,40多岁,住在纺织城。酒醒后,李某发现自己坐在派出所,称“酒后发生过什么事记不清了”,只记得案发当天中午、晚上他喝了两场酒,共喝了半斤白酒和四五瓶啤酒。据当晚和他一起喝酒的人说,李某酒后离开时走路有些晃,但神智还清醒。
破案后,李某赔偿了胡女士5000元,取得谅解。近日,该案一审判决,灞桥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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