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二中多名学生证实,学校确实收取“洗碗费”,每学年75元;部分班级中,不在学校餐厅吃饭的走读生也要交“洗碗费”。
河南省安阳县二中被指强收"洗碗费”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安阳县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澎湃新闻2月26日报道“洗碗费”事件后,次日,安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安阳新闻网”发布通稿:安阳县对县二中收取“洗碗费”情况展开调查。
通稿称,媒体报道“洗碗费”后,安阳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并初步形成三点意见:
第一,由安阳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第二,要求安阳县二中通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收费,已收费的退还学生。第三,安阳县教体局迅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多名安阳县二中学生反映,学校收取“洗碗费”,每学年75元,部分班级不在学校餐厅吃饭的走读生也要交“洗碗费”。对此,安阳县二中总务处主任艾秀军称,学校并未收取“洗碗费”,系受学校委托负责餐厅碗筷清洗的个人收取,完全自愿,学生可以不交“洗碗费”自备餐具,走读生也是自愿原则;收费是经县教体局同意的。
然而,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5月发布的《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中,高中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并无“洗碗费”。
另据媒体2012年9月公开报道,河北省武安市第五中学要求在学校就餐的学生不管是否自带餐具都要缴纳“洗碗费”,走读生每学期缴15元,住校生每学期缴40元。此事引发热议,后校方表示“洗碗费”已全部清退到位,并会做好解释工作。
2月28日10时,澎湃新闻致电艾秀军,其称“自己很忙”挂断了电话。此外,有安阳县家长反映,安阳县还有其他学校也收取“洗碗费”,澎湃新闻曾将此情况反映给安阳县教体局,但澎湃新闻注意到,安阳县教体局发布的通稿未提及是否将对全县学校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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