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在经营北京谢士荣炸鸡店过程中,从老家购进罂粟壳,作为调料腌制炸鸡后进行销售。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谢士荣批准逮捕。该案也是国家食药总局于近期经媒体通报的全国35起非法销售添加罂粟壳食品案件之一。
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整个腌制过程,看似并无问题,但调料包却被谢士荣加入了特殊的物质:罂粟壳。
据谢士荣供述,2015年3月,他向安徽老家集贸市场的流动摊贩购买了罂粟壳,随后,每隔十天半个月他都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换一次。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炸鸡店的顾客明显比原来多,还出现了很多老顾客,销售形势大好。据谢士荣供述,炸鸡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罂粟壳成分的炸鸡100斤左右,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炸鸡店每天纯利300多元。
经鉴定,谢士荣炸鸡店内销售的炸鸡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鸡、腌制料、炸鸡用油均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当检察官魏文博询问是否知道罂粟壳的危害时,谢士荣回答说自己知道食用加入罂粟壳的食品有成瘾性,但认为少吃也许对人体健康没多大影响。
检察官魏文博提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就构成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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